說明:一、依據 教育部100年6月29日臺訓(三)字第1000089490號書函辦理。
二、教育部所釋疑義,摘述如下:
(一)學生中輟、行蹤不明或被緊急安置,無從聯絡時,如何進行調查事宜?
(二)社工已介入處理,並請學校不用再行通報,學校究應如何處理才免於觸法?
(三)少數學校於處理校園性平案件,一知悉即先行訪談相關當事人,後因案情明朗、兩方說詞吻合,經性別平等教育委員|(以下簡稱性平會)決定依事前了解狀況撰寫調查報告,未料經 教育部函文質疑調查日期先於性平會日期,不符法制,則該如何處置方能兼顧「不重複詢問」及「符合處理程序」之規定?
三、以上疑義,教育部說明如下:
(一)倘學生中輟、行蹤不明或被緊急安置,無從聯絡時,請學校僅就所知悉之事件內容進行通報,並進行校內之危機處理或輔導(記載相關處理事紀資料),俟找到當事學生後,再行啟動相關調查處理程序(惟需完備申請調查或檢舉之程序)。
(二)社工已介入處理之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為避免漏未通報之爭議或疏失,除取得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文書證明免予再通報外,仍請學校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34條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8條規定,於執行職務時知悉學生疑有遭受性侵害或其他傷害情事時,應立即向當地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24小時。並需依據教育部所訂之「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以乙級事件,於知悉該校安事件24小時內,透過校安即時通完成通報作業。
]三)依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性平法)第21條規定,學校處理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除依法通報外(100年6月22日修正公布、尚未施行之第21條條文w列有通報義務之相關法律規定),應將該事件交由所設之性平會調查處理,並怞P法第30條規定,於3日內交由所設性平會調查處理。爰學校於知悉當日,應避免先行了解訪談當事人並據以作為事實認定及調查報告(避免程序瑕疵),建議作法如下:
1、於知悉之時,依據性平法第23條、第24條規定,採取必要之處置及協助、告知雙方當事人相關權益,並鼓勵被害人提出申請調查。
2、於調查過程中,並應依性平法第22條規定,秉持客觀、公正、專業之原則,給予雙方當事人充分陳述意見及答辯之機會。
3、於知悉時所取得之物證資料,建議交由性平會或所設調查小組於訪談時進行查證。
4、經調查時充分訪談(兩方說詞吻合時,亦應遵守給予雙方當事人充分陳述意見之規定)及查證後,再由性平會或所設調查小組據以為事實認定並撰寫調查報告。
2011年7月18日 星期一
2011年7月8日 星期五
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案
明:一、依據 教育部100年6月28日臺訓(三)字第1000109280號函辦理。
二、旨揭條文修正要點如下:
(一)新增「性霸凌」與「性別認同」之定義。(第2條)
(二)酌作文字修正,以體現對不同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之尊重。(第12條)
(三)納入「性別特質」與「性別認同」為保障學生就學權益要件。(第13條,第14條)
(四)明定學校應維護懷孕學生之受教權。(第14條之1)
(五)修正第四章章名為「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之防治」C
(六)新增性霸凌之防治、處理機制、救濟程序等相關規範。(第20條至第28條,第30條)
(七)修正學校校長、教師、職員或工友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梮撽坅I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通報機制。(第21條)
(八)增訂學校或主管機關處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所提供之心理輔導、保護措施或其他協助,得委請醫師、心理師、社會工作師或律師等專業人員為之。(第24條)
(九)修正學校、主管機關或其他權責機關為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懲處措施。(第25條)
(十)增訂學校任用教育人員或進用其他專職、兼職人員前,應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規定,查閱其有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或曾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並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第27條)
(十一)增訂學校校長、教師、職員或工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一、違反第21條第1項規定,未於24小時內,向學校及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二、違反第21條第2項規定,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他人所犯校園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證據。(第36條)
(十二)增訂學校校長、教師、職員或工友違反第21條第1項所定疑似校園性侵害事件之通報規定,致再度發生校園性侵害事件;或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他人所犯校園性侵害事件之證據者,應依法予以解聘或免職。學校或主管機關對違反前項規定之人員應依法告發。(第36條之1)
三、本修正案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6980期(另見總統府網站http://www.president.gov.tw/),並得自 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查閱利用。
四、旨揭條文施行前,仍適用99年5月26日公布修正之性別平等教|法。
五、此修正案對各校師生影響至鉅,本局將於年度中辦理修正條文之宣導研習,屆時請派員參與。
二、旨揭條文修正要點如下:
(一)新增「性霸凌」與「性別認同」之定義。(第2條)
(二)酌作文字修正,以體現對不同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之尊重。(第12條)
(三)納入「性別特質」與「性別認同」為保障學生就學權益要件。(第13條,第14條)
(四)明定學校應維護懷孕學生之受教權。(第14條之1)
(五)修正第四章章名為「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之防治」C
(六)新增性霸凌之防治、處理機制、救濟程序等相關規範。(第20條至第28條,第30條)
(七)修正學校校長、教師、職員或工友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梮撽坅I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通報機制。(第21條)
(八)增訂學校或主管機關處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所提供之心理輔導、保護措施或其他協助,得委請醫師、心理師、社會工作師或律師等專業人員為之。(第24條)
(九)修正學校、主管機關或其他權責機關為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懲處措施。(第25條)
(十)增訂學校任用教育人員或進用其他專職、兼職人員前,應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規定,查閱其有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或曾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並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第27條)
(十一)增訂學校校長、教師、職員或工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一、違反第21條第1項規定,未於24小時內,向學校及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二、違反第21條第2項規定,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他人所犯校園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證據。(第36條)
(十二)增訂學校校長、教師、職員或工友違反第21條第1項所定疑似校園性侵害事件之通報規定,致再度發生校園性侵害事件;或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他人所犯校園性侵害事件之證據者,應依法予以解聘或免職。學校或主管機關對違反前項規定之人員應依法告發。(第36條之1)
三、本修正案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6980期(另見總統府網站http://www.president.gov.tw/),並得自 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查閱利用。
四、旨揭條文施行前,仍適用99年5月26日公布修正之性別平等教|法。
五、此修正案對各校師生影響至鉅,本局將於年度中辦理修正條文之宣導研習,屆時請派員參與。
2011年5月6日 星期五
1000506母親節慶祝活動
活動流程:
1.合唱~媽媽與阿哥哥(合唱團)
2.主持人開場(奇勳老師)
3.手語表演~溫暖滿人間(大愛媽媽)
4.校長致詞
5.新上媽媽致詞(陳思樺媽媽)
6.頒發志工感謝狀、獻花
7.頒獎:低、中年級祝福畫卡比賽、高年級徵文比賽
8.台語歌謠表演~(參祝老師及5年10班)
活動相片(1600X1200):https://picasaweb.google.com/shsps400/20110506
活動影片:
1.合唱~媽媽與阿哥哥(合唱團)
2.主持人開場(奇勳老師)
3.手語表演~溫暖滿人間(大愛媽媽)
4.校長致詞
5.新上媽媽致詞(陳思樺媽媽)
6.頒發志工感謝狀、獻花
7.頒獎:低、中年級祝福畫卡比賽、高年級徵文比賽
8.台語歌謠表演~(參祝老師及5年10班)
活動相片(1600X1200):https://picasaweb.google.com/shsps400/20110506
活動影片:
2011年4月28日 星期四
有關本市100學年度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期程、申請表件,詳如說明並請配合辦理及轉知 貴校師生、家長
一、依據原高雄市97年09月11日高市府教三字第0970046552號令頒 「高雄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自治條例」、原高雄縣90年9月21日90府法二字第145274號「高雄縣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辦法」辦理。
二、旨揭實驗教育實施期程分述如下,請配合辦理:
(一)即日起至100年5月20日前:由學生法定監護人檢附相關證件及教育計畫,向戶籍所在學區內學校提出申請。
(二)5月21日至31日:學校成立輔導小組召開審核會議進行書面資料審核。
(三)5月31日前:各校檢附學校審核表及申請資料送承辦學校三民區民族國小彙整。
(四)5月31日至6月15日:由民族國小預審工作人員進行書面資料檢閱。
(五)6月15日:本局審議委員說明會。
(六)6月15日至7月5日:委員進行書面審查(計畫書分送各委員先予審閱)。
(七)7月5日至6日:召開審議委員會,委員先採分組方式與家長、學校人員等針對所提教育計畫進行詢答,經委員共議並確認結果(通過、修正後通過或不通過)。
(八)7月12日:本局網站公告通知申請人審議結果(由學校轉知),須修正者依審議意見於7月22日前修正完畢送交民族國小彙整轉委員複審,將結果函學籍學校轉知家長。
三、檢附本市100學年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撰寫說明、學校審核意見表、實施流程、追蹤報告表及申請計畫(範本)等表件各乙份,請至本局網站下載,路徑:http://www.kh.edu.tw/-法令文件下載-國小教育科-國小教務-08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100學年度實驗教育申請。
二、旨揭實驗教育實施期程分述如下,請配合辦理:
(一)即日起至100年5月20日前:由學生法定監護人檢附相關證件及教育計畫,向戶籍所在學區內學校提出申請。
(二)5月21日至31日:學校成立輔導小組召開審核會議進行書面資料審核。
(三)5月31日前:各校檢附學校審核表及申請資料送承辦學校三民區民族國小彙整。
(四)5月31日至6月15日:由民族國小預審工作人員進行書面資料檢閱。
(五)6月15日:本局審議委員說明會。
(六)6月15日至7月5日:委員進行書面審查(計畫書分送各委員先予審閱)。
(七)7月5日至6日:召開審議委員會,委員先採分組方式與家長、學校人員等針對所提教育計畫進行詢答,經委員共議並確認結果(通過、修正後通過或不通過)。
(八)7月12日:本局網站公告通知申請人審議結果(由學校轉知),須修正者依審議意見於7月22日前修正完畢送交民族國小彙整轉委員複審,將結果函學籍學校轉知家長。
三、檢附本市100學年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撰寫說明、學校審核意見表、實施流程、追蹤報告表及申請計畫(範本)等表件各乙份,請至本局網站下載,路徑:http://www.kh.edu.tw/-法令文件下載-國小教育科-國小教務-08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100學年度實驗教育申請。
2011年3月28日 星期一
新心聞48期-輔導處提供資料
辦理活動:
協助宣導:
4/29新上國小慈善音樂晚會-此音樂會的目的在幫助本校弱勢及中低收入戶家庭的小朋友,凡至家長會捐贈仁愛基金兩百元,即可獲得本音樂會入場券一張。
- 於3/9辦理四年級性侵害、性騷擾防治宣導戲劇表演(彩蝶劇團表演)
- 於3/9辦理特教知能研習,請來四維國小資優班楊光昱老師,講題:資優生的發掘及正確的親職教養態度。
- 於3/23辦理六年級學生升學輔導座談會,參訪龍華國中。
- 於3/25晚上辦理六年級升學輔導家長座談會,邀請六所國中團隊進行學校簡介,讓家長對這六校有進一步的認識。
- 感謝中華仁道關懷協會捐贈本校低收入戶家庭白米40份。
協助宣導:
4/29新上國小慈善音樂晚會-此音樂會的目的在幫助本校弱勢及中低收入戶家庭的小朋友,凡至家長會捐贈仁愛基金兩百元,即可獲得本音樂會入場券一張。
1000325(五)辦理六年級升學輔導家長座談會
程序 活動時間 活動內容 主持人
一 19:00~19:20 相見歡---報到 新上團隊
二 19:20-19:30 主席致詞 李恭寬校長
三 19:30~19:45 大榮中學學校介紹 副校長兼國中部主任劉見至先生
幹事周宗元先生
四 19:45~20:00 立志中學學校介紹 江澈校長
國中部林江河主任
五 20:00~20:15 明華國中學校介紹 教務湯翠莉主任
六 20:15~20:30 明誠中學學校介紹 教務林瑞昌主任
註冊李昆丞組長
設備劉啟聰組長
七 20:30~20:45 優佳國中學校介紹 郭秀勤校長
劉曼麗主任
八 20:45~21:00 龍華國中學校介紹 薛國賢校長
教、訓、總、輔各主任
九 21:00~21:10 交流時間 李恭寬校長
十 21:10~ 快樂賦歸
一 19:00~19:20 相見歡---報到 新上團隊
二 19:20-19:30 主席致詞 李恭寬校長
三 19:30~19:45 大榮中學學校介紹 副校長兼國中部主任劉見至先生
幹事周宗元先生
四 19:45~20:00 立志中學學校介紹 江澈校長
國中部林江河主任
五 20:00~20:15 明華國中學校介紹 教務湯翠莉主任
六 20:15~20:30 明誠中學學校介紹 教務林瑞昌主任
註冊李昆丞組長
設備劉啟聰組長
七 20:30~20:45 優佳國中學校介紹 郭秀勤校長
劉曼麗主任
八 20:45~21:00 龍華國中學校介紹 薛國賢校長
教、訓、總、輔各主任
九 21:00~21:10 交流時間 李恭寬校長
十 21:10~ 快樂賦歸
2011年3月24日 星期四
2011年3月11日 星期五
2011年2月18日 星期五
2011年1月20日 星期四
2010年12月31日 星期五
新心聞47期輔導處提供內容
活動相片,請至輔導處相簿:http://picasaweb.google.com/107262034166645638138
辦理活動:
得獎
反霸凌宣導:
辦理活動:
- 輔導處於99.11.10辦理本學期「性別平等教育研習」,請來名嘴饒夢霞教授,講題是「創造雙贏的性別與親師溝通」,老師反應熱烈,全無冷場。
- 輔導處辦理二場「親職講座」,分別是99.11.17的「『我長大了,真好』繪本宣導研習會」,除繪本教學示範外,也介紹了什麼是「海洋性貧血」。第二場於99.11.23由李恭寬校長主講,講題是「從現代教育觀談孩子的教與養」,家長反應熱烈。
- 輔導處於99.11.10辦理「五年級生理講座」,學生反應熱烈。
- 輔導處於99.12.01辦理全市「家庭教育教案及推廣成果分享研習會」,研習圓滿完成,使命必達。
- 輔導處於99.12.08辦理「歲末祈福點燈活動」(專欄處理)
得獎
- 本校榮獲高雄市99年度「認輔績優學校」
- 5-11連尹誠參加「3Q達人全市決選」榮獲AQ達人
- 1-8陳禹彤參加「溫馨祖孫情~我與我的阿公阿嬤-攝影比賽」榮獲國小低年級組第二名
反霸凌宣導:
- 學校「新上人信箱」(設在輔導處走廊)
- 反霸凌E-MAIL: stop-bullying@mail.shsps.kh.edu.tw
2010年12月9日 星期四
2010年11月29日 星期一
2010年11月23日 星期二
2010年11月16日 星期二
請加強對學生進行兒少交易防制法令及實例宣導
一、依據市府社會局99年11月5日高市社局工字第0990052746號函辦理。
二、近日報載本市某醫師誘騙高中職及國中小在學少女從事性交易,且有同學之間媒介性交易的現象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3條規定,引誘、容留、媒介、協助或以他法,使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雖未成年人得減輕其刑,仍屬違法行為,請各校加強相關法令宣導。
三、依據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4條略以,「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之課程或教育宣導內容如下:
五、社會局為保護未成年少(年)女,於警方查獲後24小時內將依法陪同偵訊後先予以緊急安置收容,並聲請法院裁定。為保護未成年權益,請各校務須加強對學生進行兒少性交易防制宣導,並以實例遭遇加深成效。
二、近日報載本市某醫師誘騙高中職及國中小在學少女從事性交易,且有同學之間媒介性交易的現象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3條規定,引誘、容留、媒介、協助或以他法,使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雖未成年人得減輕其刑,仍屬違法行為,請各校加強相關法令宣導。
三、依據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4條略以,「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之課程或教育宣導內容如下:
- 正確性心理之建立。
- 對他人性自由之尊重。
- 錯誤性觀念之矯正。
- 性不得作為交易對之宣導。
- 兒童或少年從事性交易之宣導。
- 其他有關兒童或少年性交易防制事項。」
五、社會局為保護未成年少(年)女,於警方查獲後24小時內將依法陪同偵訊後先予以緊急安置收容,並聲請法院裁定。為保護未成年權益,請各校務須加強對學生進行兒少性交易防制宣導,並以實例遭遇加深成效。
請各班導師落實性別平等教育輔導,導正學生偏差之兩性觀念,以避免其觸犯相關法令
一、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六條規定略以,「學校設置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其任務應如下:擬訂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規劃學生及教職員工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活動,並建立性別平等之安全校園空間。」
二、邇來媒體報載本市學生涉及性侵害、性騷擾及性交易之新聞(附件1),其歸因學生價值觀念之偏差與兩性相處模式之混淆,請即予加強下列作為:
四、本案將列為督學視導之重點項目。
二、邇來媒體報載本市學生涉及性侵害、性騷擾及性交易之新聞(附件1),其歸因學生價值觀念之偏差與兩性相處模式之混淆,請即予加強下列作為:
- 導師速於班級導師時間或其他適當時機,就新聞案例加強評述,以導正學生法律認知及價值觀念。評述內容含身體自主權之維護、網路運用及陷阱防範等概念之導入;「性別平等教育法」、「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制相關法令」、「兒童及少年保護法」、「校園防制霸凌」等規定之引述。
- 請各校(或提醒學生)檢核各大網站,確保無校內人員之不雅影音資料流傳,以避免觸犯相關法令。
- 請加強校園全面巡查(尤其學生放學後等重要時段),以防範違規事件發生。
- 建立學生反映意見之暢通管道,並積極發覺學生不妥行為,俾速予處理。
四、本案將列為督學視導之重點項目。
2010年11月11日 星期四
991110週三進修-性平主題研習
創造雙贏的性別與親師溝通
成功大學教育研究所 饒夢霞副教授
一.前言:火星人與金星人的相遇
戰神與維納斯的交會
二.兩性差異的本質
1.兩性差異對照表
2.男女有別
3.兩性心理特質與行為表現
三.不同性別的溝通差異
1.語言的重點與盲點
2.溝通方式
3.語言風格
4.非語言方面
四.如何改進兩性溝通
1.兩性都應該注意的
2.男性應該注意的
3.女性應該注意的
五.平權-性別的主流意識
1.兩性平權的真諦
2.兩性工作平等法的看法
六.關於人際溝通
1.五大類型理論
2.避免無效的溝通技巧與九大不良溝通方式
3.建立有效的溝通要素:真誠、尊重、關懷、同理心
七.口語表達與人際溝通
1.說話的藝術
2.語言表達的語辭之美
3.提升說話魅力
八.如何做個亦師亦友的優質教師
1.何謂亦師亦友的師生關係
2.如何經營亦師亦友的師生關係
九.結語:
降低自我中心,尊重性別差異,學習多元溝通,才會win-win雙贏
<<上課錄音檔>>
還有有關饒老師談述她車禍的內容,可在下面Youtube看到
非關命運:真愛難尋 對的人在哪裡?(1/6) 20101105
成功大學教育研究所 饒夢霞副教授
一.前言:火星人與金星人的相遇
戰神與維納斯的交會
二.兩性差異的本質
1.兩性差異對照表
2.男女有別
3.兩性心理特質與行為表現
三.不同性別的溝通差異
1.語言的重點與盲點
2.溝通方式
3.語言風格
4.非語言方面
四.如何改進兩性溝通
1.兩性都應該注意的
2.男性應該注意的
3.女性應該注意的
五.平權-性別的主流意識
1.兩性平權的真諦
2.兩性工作平等法的看法
六.關於人際溝通
1.五大類型理論
2.避免無效的溝通技巧與九大不良溝通方式
3.建立有效的溝通要素:真誠、尊重、關懷、同理心
七.口語表達與人際溝通
1.說話的藝術
2.語言表達的語辭之美
3.提升說話魅力
八.如何做個亦師亦友的優質教師
1.何謂亦師亦友的師生關係
2.如何經營亦師亦友的師生關係
九.結語:
降低自我中心,尊重性別差異,學習多元溝通,才會win-win雙贏
<<上課錄音檔>>
還有有關饒老師談述她車禍的內容,可在下面Youtube看到
非關命運:真愛難尋 對的人在哪裡?(1/6) 20101105
2010年11月10日 星期三
2010年10月2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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