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8日 星期一

新心聞48期-輔導處提供資料

辦理活動:

  • 於3/9辦理四年級性侵害、性騷擾防治宣導戲劇表演(彩蝶劇團表演)
  • 於3/9辦理特教知能研習,請來四維國小資優班楊光昱老師,講題:資優生的發掘及正確的親職教養態度。
  • 於3/23辦理六年級學生升學輔導座談會,參訪龍華國中。
  • 於3/25晚上辦理六年級升學輔導家長座談會,邀請六所國中團隊進行學校簡介,讓家長對這六校有進一步的認識。
  • 感謝中華仁道關懷協會捐贈本校低收入戶家庭白米40份。

協助宣導:
4/29新上國小慈善音樂晚會-此音樂會的目的在幫助本校弱勢及中低收入戶家庭的小朋友,凡至家長會捐贈仁愛基金兩百元,即可獲得本音樂會入場券一張。

1000325(五)辦理六年級升學輔導家長座談會

程序 活動時間 活動內容 主持人
一 19:00~19:20 相見歡---報到 新上團隊
二 19:20-19:30 主席致詞 李恭寬校長
三 19:30~19:45 大榮中學學校介紹 副校長兼國中部主任劉見至先生
幹事周宗元先生
四 19:45~20:00 立志中學學校介紹 江澈校長
國中部林江河主任
五 20:00~20:15 明華國中學校介紹 教務湯翠莉主任
六 20:15~20:30 明誠中學學校介紹 教務林瑞昌主任
註冊李昆丞組長
設備劉啟聰組長
七 20:30~20:45 優佳國中學校介紹 郭秀勤校長
劉曼麗主任
八 20:45~21:00 龍華國中學校介紹 薛國賢校長
教、訓、總、輔各主任
九 21:00~21:10 交流時間 李恭寬校長
十 21:10~ 快樂賦歸

2011年3月23日 星期三

三年四班為日本震災祈福


今天早上升旗時
三年四班為日本震災的祈福活動很令人感動
也感謝靜蓉老師帶領此活動,讓小朋友從小常懷惜福與感恩之心~~



「愛與關懷」的歌詞:
誠心祈求天下無災 人皆平安遠離苦難
願持善念膚大地 世界充滿著愛和關懷

2011年3月21日 星期一

學校如有發生教師對教師性侵害或性騷擾案件

有關各級學校如有發生教師對教師性侵害或性騷擾案件時,請即時利用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系統」進行線上通報,俾利教育局各業管科列管追蹤查處情形,倘有教師法第14條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情形者,亦應依相關規定辦理。

有關志願服務榮譽卡申請規定事宜

一、依據市府99年7月1日高市府社工字第0990038369號函及99年5月28日市府第一次志願服務會報決議辦理。
二、依志願服務法第20條及內政部「志工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作業規定」,志願服務榮譽卡使用期限為3年,為達到服務無接縫原則,本府社會局業已修正「高雄市政府受理志願服務榮譽卡申請須知」,將新卡申請期限,提前至舊卡到期前一個月
三、有關各單位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事宜,請依下列事項配合辦理:
(一)第1次申請者:志願服務紀錄冊登錄期間滿3年(自90年1月20日開始起算),服務時數達300小時以上者,得檢具證明文件提出申請。
(二)舊卡到期前1個月申請者:志願服務紀錄冊登錄期間滿3年,服務時數達300小時以上者(不得與前次申請所提出之服務期間3年與300小時,重複計算),除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外,須再檢附由申請單位出具之「志工服務證明書」1份,才得申請核發志願服務榮譽卡。
(三)舊卡期滿後申請者:志願服務紀錄冊登錄期間滿3年,服務時數達300小時以上者(不得與前次申請所提出之服務期間3年與300小時,重複計算),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毋須檢附「志工服務證明書」。
(四)志工服務時數計算:以實際服務時數登錄為計算基準,相關志工基礎訓練、特殊教育訓練、各項研習課程時數及交通往返路途時間,不得計入服務時數。
(五)期滿重新申請之舊卡無須繳回,由志工自行保留或銷毀。
四、旨揭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應檢附資料如下:(申請表及名冊請至局網/法令文件下載/社會教育科/志願服務/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
(一)志願服務榮譽卡申請表1份。
(二)志願服務榮譽卡名冊1份(加蓋學校大印、職章)。
(三)相片2張(請裁成1吋大小橫貼在申請名冊上,1張實貼、另1張浮貼)。
(四)申請人之志願服務紀錄冊影本1份(影印A4紙張,勿裁切),另加蓋單位承辦人職章及與正本相符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