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0日 星期四

1000119(三)期末輔導老師會議

1000118(二)召開特教推行委員會

偷拍老師恐遭停聘 聘約滿可重覓教職

<取自 中廣新聞報>
台北市實踐國小,一名已婚的30多歲男老師,在女廁偷拍女學生上廁所,經過學校召開性別平等委員會,調查確認男老師確實有偷拍,構成性騷擾,建議記一大過、及停聘處分學校今天(19號)會召開教評會與考績會,確定懲處結果,而男老師一旦遭停聘,在與學校簽約的兩年內不得轉任他校教職,不過兩年之後,可以重新參加教師甄選。(林麗玉報導)

北市實踐國小一名男老師,大約半個月前,拿著相機躲在女廁裏,偷拍女學生如廁,遭女學生發現,家長向校方反映,學校召開性別平等委員會,台北市教育局主秘馮清皇說,確認男老師構成性騷擾事實,建議這名男老師處分記大過一次、並且停聘。而男老師一旦停聘,是否還是可能轉到其他學校任教,台北市教育局科長謝麗華說,依照規定,停聘的教師在與學校合約的兩年內,不得再到其他學校任教。不過簽約時間過後,還是可以再找其他學校,不過男老師如果要繼續從事教職,必須重新參加教師甄選,至於之前的考績及記過處分,都還是會留有紀錄。

2011年1月14日 星期五

台灣爸媽的五大口頭禪

台灣爸媽最愛碎碎唸的口頭禪是:
1. 快去念書、快寫功課。
2. 考試考怎樣?成績單呢?
3. 不要再看電視、玩電腦了。
4. 幾點了,還不快去睡覺。
5. 吃飽了沒?

詳細內容:親子天下
http://parenting.cw.com.tw/web/docDetail.do?docId=3242

2011年1月13日 星期四

國中小24班以上 須設專任輔導教師

更新日期:2011/01/12 18:46 蕭介雲
【台灣醒報記者蕭介雲報導】為全面建置校園霸凌事件防制與輔導機制,確實輔導偏差行為學生,立法院今(12)日三讀通過明訂24班以上國民小學、各國民中學均需設專任輔導教師;另直轄市、縣(市)政府及55班以上之國民中小學,均需設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如社工師、心理師)。

在這項國民教育法第10條修正案通過後,教育部表示,透過在教育體系內增加專任輔導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可望提昇學校有關偏差行為學生之危機處理、諮商與輔導、資源整合、個案管理、轉介服務和追蹤輔導等能力,以奠定學生輔導工作基礎,全面防制校園霸凌事件之發生。

新法規定,國民小學24班以上需置專任輔導教師1人;國民中學每校需專任輔導教師1人,21班以上者再增置1人。相關規定自101年8月1日起施行,於5年內逐年完成設置。

教育部強調,全國預計置2045名專任輔導教師、573名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可大幅增加國中小學生輔導人力。

此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執行成效,將列入教育部相關獎補助經費考核機制中,並予以必要指導及協助,以強化落實,充實學校輔導人力,共構縝密輔導資源網絡。

2011年1月10日 星期一

依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準則,就「彈性處理」當事人之出缺勤紀錄或成績考核乙節

依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準則(以下簡稱準則)第19條第1款,就「彈性處理」當事人之出缺勤紀錄或成績考核乙節,請依說明二之(三)至(五)辦理

說明:一、依據 教育部99年12月29日臺訓(三)字第0990184700號函辦理。
二、本案係 教育部針對教師涉校園性騷擾時,學校可否彈性處理當事人之出勤紀錄或成績考核等疑義。
三、前揭疑義,依據現行法令規定說明如下:
(一)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性平法)第23條規定:「學校或主管機關於調查處理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期間,得採取必要之處置,以保障當事人之受教權或工作權。」及第24條規定:「學校或主管機關處理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應告知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其得主張之權益及各種救濟途徑,或轉介至相關機構處理,必要時,應提供心理輔導、保護措施或其他協助。」,另依準則第19條規定:「為保障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當事人之受教權或工作權,學校或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為下列處置:一、彈性處理當事人之出缺勤紀錄或成績考核,並積極協助其課業或職務。二、尊重被害人之意願,減低當事人雙方互動之機會。三、採取必要處置,以避免報復情事。四、減低行為人再度加害之可能。五、其他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認為必要之處置。」爰教師如涉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為加害者帠Q害人者),學校基於保障當事人之受教權或工作權,於調查處理期間,得排除有關差勤或成績考核等相關法規規定,彈性處理當事人之出缺勤紀錄或成績考核,並積極協助其課業或職務,尚無疑義。
(二)前揭準則第19條,業經 教育‘誚~12月23日第667次部務會報通過修正條文(第25條,修正條文另行公布),修正條文已明定受理申請調查或檢舉之學校或主管機關為保障當事人之受教權或工作權,採取「彈性處理當事人之出缺勤紀錄或成績考核,並積極協助其課業或職務」時,得不受請假、教師及學生成績考核相關規定之限制,並應經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決議通過後執行,先予敘明。
(三)教師若為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被害人,因相關案件致身心,經學校性平會決議轉介教師至相關機構或提供心理輔導等措施,並彈性處理當事人之出缺勤紀錄或成績考核時,審酌給假之衡平及保障當事人之工作權,建議宜核給「事假」,課務部分由學校協助排代,並由教師自付鐘點費(不扣薪),其請假不列入年終成績考核事假日數計算,並排除教師請假規則事假7日以上扣薪之規定。
(四)教師疑涉性斨Z學生時,經學校性平會決議,為利調查程序進行,並降低師生互動機會,依儐v準則第19條第1款(按:修正後為第25條)規定要求教師於調查期間應請假時,建議宜核給「事假」,並依教師請假規則等相關規定辦理;俟調查結果無此事實時,該段事假期間不予扣薪,且不列入年終成績考核事假日數計算。
(五)職員工部分,其出缺勤或成績考核之彈性處理,請學校逕依各該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辦理。

2011年1月8日 星期六

大愛劇場_一閃一閃亮晶晶

前幾天大愛秀霞師姐來找我說:可不可以安排一場教師進修?內容會有「班級經營」、「品格教育」...等對老師有幫助的演講,我則認為可以將此研習融入到下學期「性平教育」的研習來辦理。她們也向我來介紹大愛電視台的好節目「一閃一閃亮晶晶」是介紹曾裕真老師的故事,如果可以她們想請曾老師來擔任此講座的講師,但事後好像曾老師太忙無法成行,另外安排也即將有上映的「李美金老師」來,我則請她們安排好時間再與我連絡,好確定此研習!

有關「一閃一閃亮晶晶」影片的介紹如下,另外,蘭惠美玲她們也送我一本曾裕真老師的本-「從0到1的愛」,述說從99和100的愛,差別並不大,但從0到1分的愛,差別卻是「無」跟「有」~~

曾裕真 (張本渝 飾演),一位不可一世的「名師」,一位從小就活在掌聲與注目中的女人;親情、愛情、事­業、名聲她全都擁有,直到一場殘酷的病苦來襲,徹底擊垮她的自信,她才開始看見別人眼­中的自己,也開始重新認識真實的自己,逐漸蛻變成為孩子心目中真正的「明師」....­..





詳細各集如下:可在youtube搜尋「148-一閃一閃亮晶晶」再找到各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