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8日 星期一

請於修訂學校之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規定時,將校內通報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權責分工納入學校防治規定中定之

請於修訂學校之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規定時,將校內通報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權責分工納入學校防治規定中定之

說明:一、依據 教育部100年3月15日臺訓(三)字第1000043228號書函辦理。
二、旨成儐v規定之修訂事宜,前經本局於本年2月17日高市四維教健字第1000007594號函知(諒達),請學校依據本年2月10日臺參字第1000010432C號令修正發布施行之「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準則」(以下簡稱準則)修正條文第34條規定,於99學年度第2學期內完成學校之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規定之修正事宜在案。
三B惟前揭準則第34條第2項所定學校防治規定所定應包括之注意事項,並未列舉通報之權責分工,為協助學校釐清爭議,並明定權責,請依該條文第2項第10款規w,納入通報之權責分工,並確依 教育部規定,利用多元管道公告周知。

本局前於100年3月24日高市四維教健字第1000014704號函知各校,請進行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規定之修訂。本函需說明以下事項:
一、說明第二段:「旨揭防治規定之修訂事宜,...修正條文第37條規定...」中之「第37條」為誤植,請更正為「第34條」。
二、本函主旨係要求各校進行以下四動作:
(一)因應教育部修正之「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準則」(以下簡稱準則),同步修訂校內之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規定。
(二)將準則第7、8條規定納入校內教職員工聘約及學生手冊中。
(三)另由於準則第34條第2項並未列舉通報職責,請將校內通報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權責分工,納入學校防治規定中。
()以上三項請於99學年度第2學期內完成,並利用多元管道公告周知。

新心聞48期-輔導處提供資料

辦理活動:

  • 於3/9辦理四年級性侵害、性騷擾防治宣導戲劇表演(彩蝶劇團表演)
  • 於3/9辦理特教知能研習,請來四維國小資優班楊光昱老師,講題:資優生的發掘及正確的親職教養態度。
  • 於3/23辦理六年級學生升學輔導座談會,參訪龍華國中。
  • 於3/25晚上辦理六年級升學輔導家長座談會,邀請六所國中團隊進行學校簡介,讓家長對這六校有進一步的認識。
  • 感謝中華仁道關懷協會捐贈本校低收入戶家庭白米40份。

協助宣導:
4/29新上國小慈善音樂晚會-此音樂會的目的在幫助本校弱勢及中低收入戶家庭的小朋友,凡至家長會捐贈仁愛基金兩百元,即可獲得本音樂會入場券一張。

1000325(五)辦理六年級升學輔導家長座談會

程序 活動時間 活動內容 主持人
一 19:00~19:20 相見歡---報到 新上團隊
二 19:20-19:30 主席致詞 李恭寬校長
三 19:30~19:45 大榮中學學校介紹 副校長兼國中部主任劉見至先生
幹事周宗元先生
四 19:45~20:00 立志中學學校介紹 江澈校長
國中部林江河主任
五 20:00~20:15 明華國中學校介紹 教務湯翠莉主任
六 20:15~20:30 明誠中學學校介紹 教務林瑞昌主任
註冊李昆丞組長
設備劉啟聰組長
七 20:30~20:45 優佳國中學校介紹 郭秀勤校長
劉曼麗主任
八 20:45~21:00 龍華國中學校介紹 薛國賢校長
教、訓、總、輔各主任
九 21:00~21:10 交流時間 李恭寬校長
十 21:10~ 快樂賦歸

2011年3月23日 星期三

三年四班為日本震災祈福


今天早上升旗時
三年四班為日本震災的祈福活動很令人感動
也感謝靜蓉老師帶領此活動,讓小朋友從小常懷惜福與感恩之心~~



「愛與關懷」的歌詞:
誠心祈求天下無災 人皆平安遠離苦難
願持善念膚大地 世界充滿著愛和關懷

2011年3月21日 星期一

學校如有發生教師對教師性侵害或性騷擾案件

有關各級學校如有發生教師對教師性侵害或性騷擾案件時,請即時利用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系統」進行線上通報,俾利教育局各業管科列管追蹤查處情形,倘有教師法第14條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情形者,亦應依相關規定辦理。

有關志願服務榮譽卡申請規定事宜

一、依據市府99年7月1日高市府社工字第0990038369號函及99年5月28日市府第一次志願服務會報決議辦理。
二、依志願服務法第20條及內政部「志工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作業規定」,志願服務榮譽卡使用期限為3年,為達到服務無接縫原則,本府社會局業已修正「高雄市政府受理志願服務榮譽卡申請須知」,將新卡申請期限,提前至舊卡到期前一個月
三、有關各單位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事宜,請依下列事項配合辦理:
(一)第1次申請者:志願服務紀錄冊登錄期間滿3年(自90年1月20日開始起算),服務時數達300小時以上者,得檢具證明文件提出申請。
(二)舊卡到期前1個月申請者:志願服務紀錄冊登錄期間滿3年,服務時數達300小時以上者(不得與前次申請所提出之服務期間3年與300小時,重複計算),除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外,須再檢附由申請單位出具之「志工服務證明書」1份,才得申請核發志願服務榮譽卡。
(三)舊卡期滿後申請者:志願服務紀錄冊登錄期間滿3年,服務時數達300小時以上者(不得與前次申請所提出之服務期間3年與300小時,重複計算),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毋須檢附「志工服務證明書」。
(四)志工服務時數計算:以實際服務時數登錄為計算基準,相關志工基礎訓練、特殊教育訓練、各項研習課程時數及交通往返路途時間,不得計入服務時數。
(五)期滿重新申請之舊卡無須繳回,由志工自行保留或銷毀。
四、旨揭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應檢附資料如下:(申請表及名冊請至局網/法令文件下載/社會教育科/志願服務/申請志願服務榮譽卡)。
(一)志願服務榮譽卡申請表1份。
(二)志願服務榮譽卡名冊1份(加蓋學校大印、職章)。
(三)相片2張(請裁成1吋大小橫貼在申請名冊上,1張實貼、另1張浮貼)。
(四)申請人之志願服務紀錄冊影本1份(影印A4紙張,勿裁切),另加蓋單位承辦人職章及與正本相符章。

2011年3月18日 星期五

是分享不是施捨

作者:林倖妃 出處:天下雜誌 454期

一手畫畫、一手寫作的劉墉,七月升格當了爺爺。他在孫女千千出生前後,陸續捐出一百萬元, 因為「感謝老天的方式,就是幫助別人,」他說。 相對於最近在電視節目上,暢談他和紐約長島住家旁兩隻大雁相遇、相戀,而寫成的最新著作 《啊啊》,面對「行善」這檔事,劉墉卻顯得很低調,堅持是「分享」。 劉墉九歲父親過世,十三歲時家被一把火燒光,他形容那之後的人生「慘透了」,但他卻將「財富」 看得很透徹,在大陸巡迴演講募款蓋希望小學,每出版一本書,事先捐出五十萬給公益團體,遇到婚喪喜慶更代親朋長輩捐出紅白包。 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收到的第一筆婚禮捐,就是劉墉在兒子劉軒結婚時所捐出。 「我的人生態度是,對待人、對待自己,都是不負我心、不負我身,」劉墉說,「既然我這麼幸福,為何不和大家分享這個快樂?」 劉墉如何將快樂分享出去?以下是他的訪談摘要: 父親在世時就教我行善。只要看到乞丐,父親會把錢給我,讓我輕輕放在盆子裡,他若跪著或趴著,就蹲下來放,因為這不是施捨,這是分享。 中學時,我看到報紙上登,一個女孩眼睛快瞎掉,我把寫稿領到的一點點錢捐出,從此後就每天翻報紙。我發現雖然是小小的一件事,世界卻突然變大了,就像心愛的貓或狗不見了,你會去沒去過的巷子、沒去過的草叢找,會發現更大的世界。 愛孩子,也要她付出愛 女兒第一次到亞洲,是全家去北京等貴州一個瞎眼女孩。她是我捐的希望小學中的一個孩子,我在貴州看到她,托人帶到當地醫院檢查,醫院說沒救了,北京協和、濟南醫院也說不行,但同仁醫院願意試試,所以我們去北京等她動手術,沒幾天一隻眼睛復原了,到現在都沒問題。 女兒當時拉小提琴,女孩說好好聽啊,希望爸爸、媽媽、同學都能聽到,我女兒說「沒問題」。
我跟女兒說說話要算話,所以隔一年全家都到貴州深山。 那女孩出生後,因為是女娃,外公把她放在籃子裡,要拿到山邊活埋,途中被姑姑搶過來養大,她後來治好眼睛,變成媒體焦點,父母又跑出來要認孩子,但孩子不要。 這對我女兒,一個紐約來的孩子,心中是多大的衝擊,體驗到鄉間的貧苦和無奈,對她的成長有多大幫助。
我不是試圖改變孩子,只是帶她去現場,愛她,也要她付出愛,而不是光靠嘴上說要她行善。我太太說一句有意思的話:「你等著瞧,將來說不定哪天,我們沒捐,女兒卻全捐掉。」
因為她的心會比父母來得更大,我是小咖,孩子有可能變成大咖。 我的兒子高中時,曾經到台南德蘭啟智中心幫助孩子。我到德蘭看兒子時,抱起一個十三歲的腦性麻痺女孩要上樓,發現她大概只有六歲體重,那種震撼令我體會到,把錢匯出去多大數額,都不等於真正的接觸。一串蕉一袋米的感動 就像我這幾年看新竹德蘭啟智中心寄來的刊物,誰誰誰捐兩串蕉、誰誰誰捐一袋米,這才是真的感人。
躲在遠遠的地方把錢丟過去,這是一種作法,親自參與也是種作法,一串蕉一袋米,給人的感動可能比一百萬來得更多,就像聖經中「寡婦的銅錢」,耶穌說這比什麼都大。 人要感覺幸福就會感恩,感恩就會回饋。有些人感恩只會回饋自己人,但自己人已經夠了就要幫助別人, 很可能你帶著孩子去給乞丐一塊錢,卻是你的孩子未來給人幾千萬的契機,這是種子萌芽的開始。 關懷使得你的世界變大,不要一心想著「行善」,而是「分享」,也不要覺得自己能力少就不做。
年輕人即使捐五元、十元,都是很大的,而且放的時候不要叮咚響,而是要蹲下來放,這才是平等, 千萬不要有施捨的想法。布施不一定要有錢,但一定要有心。要以智慧分清是非,有所可為,有所不可為。

志願服務紀錄冊

說明:一、各單位申請志工「志願服務紀錄冊」,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備齊基本資料:
  1、照片(1吋)1張。
  2、填妥「申請『志願服務紀錄冊』名冊」1份。
  3、基礎訓練、特殊教育訓練課程(研習時數各12小時)結業證書或證明文件影本(學校承辦人確認無訛,並書寫「與正本相同」後核章)。
(二)所附資料由核發學校負責造冊保管備查。
(三)貼妥照片後,由核發學校加蓋鋼印。
(四)案內「志願服務紀錄冊」核蓋服務時數為運用單位(即各機關、學校及團體)之權責,請逕依權責覈實登錄辦理;所登錄服務時數之起算,自90年1月20日志願服務法公布後始計。
二、申請「志願服務紀錄冊」所邞妍臕旭V練及特殊訓練等證明文件,請 貴單位依下列規定先行自審:
(@)基礎訓練:凡檢附政府機關(構)及立案之團體,並符合內政部90年4月24日(90)內中社字第9074750號函頒之志願服務基礎訓練課程(含志願服務的內涵2小時、志願服務倫理2小時、志願服務經驗分享2小時、志願服務法規之認識2小氶B志願服務發展趨勢2小時、自我了解及自我肯定或快樂志工就是我2小時)共p12小時之證明文件者,皆可提出申請。
(二)特殊訓練:除檢附本局辦理之S殊訓練課程結業證明外,如由學校或團體辦理特殊訓練,需符合本局依據志願A務法規定所訂之「教育服務類」特殊教育訓練課程(含社會資源的運用2小時、學校志工的作為2小時、人際關係與說話藝術2小時、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業務簡介-學校單位業務2小時、志願服務工作內容說明及實習-以大型學校為例2小時、教育新興議題介紹暨綜合座談2小時)共計12小時及經本局核備之公函文號,始o提出申請;未符合者,不予核發。
三、請依附件提供之行政區域劃分,逕向U區負責學校申請「志願服務紀錄冊」。
四、相關表件請至高雄市教育局全球穈T網下載。(局網-法令文件下載-社會教育科-志願服務)

2011年3月7日 星期一

「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增置國中小輔導教師實施要點」第5點,業經教育部修正發布,詳如說明

說明:一、依據教育部100年2月17日臺訓(三)字第1000014446D號函辦理。
二、旨揭n點第5點,業經教育部以100年2月17日臺訓(三)字第1000014446C號令修正發布A檢附發布令影本,請各校確依相關規定辦理。

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增置國中小輔導教師實施要點第五點修正規定
五、補助基準:補助經費項目以輔導教師減授課鐘點費為限。本部依下列基準補助各縣市政府,各縣市政府並依相同基準核配經費至所屬公立國民中小學。
(一)國民小學:
1.九十七學年度起補助辦理。
2.補助增置輔導教師基準表如表一。每人每週減授二節課所需鐘點費,每節新臺幣二百六十元,全年度以四十週計列。
(二)國民中學:
1.九十九學年度起補助辦理。
2. 補助增置輔導教師基準表如表一。每人每週減授十節課所需鐘點費,每節新臺幣三百六十元,全年度以四十週計列。
表一 教育部補助增置公立國中小輔導教師人數基準表
國小班級數 增置國小輔導教師人數 國中班級數 增置國中輔導教師人數
二十四班以下 一人 十班以下 一人
二十五班至四十八班 二人 十一班至二十班 二人
四十九班至七十二班 三人 二十一班以上
依【精緻國教發展方案-國中階段】,增置一名專任輔導教師員額,所需人事費由行政院主計處透過現行一般性補助款設算。該專任員額以採減授節數之兼任輔導教師為原則,縣市政府得視學校規模及需求,彈性調整學校之兼任輔導教師名額(約可設置五名至六名兼任輔導教師)。
七十三班至九十六班 四人
九十七班以上 五人
(三)內政部所屬兒童之家兒童就讀之國民小學:補助該校增置一名專任輔導教師,其人事費最高以新臺幣七十萬元計,縣市政府得視學校規模及需求,彈性調整學校之兼任輔導教師名額及減授課節數,並不適用表一之補助基準補助兼任輔導教師數。
(四)內政部所屬兒童之家兒童就讀之國民中學:除依表一之基準補助增置輔導教師數外,並依該校兒童之家學童數另增額補助一名至二名兼任輔導教師;其增額補助名額計算方式如下:
1.該校兒童之家學童人數在三十九名以下者,增加補助增置一名輔導教師。
2.該校兒童之家學童人數在四十名以上者,增加補助增置二名輔導教師。
(五)各縣市政府所屬偏鄉國民中小學學校全體教師中無人具表二所定專業背景者,得就該校全體教師之學經歷背景造冊後,由校長本權責檢視評估遴選較具教育熱忱與輔導專業知能之教師,報經各縣市政府核定後聘任之,並由本部視經費補助狀況另案補助之。

有關本市家庭暴力、兒少保護、高風險家庭及性侵害案件通報傳真更動事宜,請各校責任通報人員配合辦理

說明:一、依據高雄市政府社會局100年2月22日高市鳳山社局社工字第1001003650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高雄縣市合併,本市家庭暴力、兒少保護、性侵害案件自本(100)年3月1日凌晨零時起,通報系統傳真號碼變更為07-3356203,社會局家庭氻O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專線07-5350113。
三、高風險家庭通報表受理通報窗口顜麍高懋|局社工科(四維行政中心),傳真電話07-3303628,聯繫電話07-3373381-3。
四、上述家庭暴力案件、兒少保護、高風險家庭及性侵害案件通報表單A請至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下載專區-通報表下載(http://safesex.kcg.gov.tw/);或逕自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進入線上通報網葆i行通報(http://ecare.moi.gov.tw/)。
五、另本中心為社會局高危機個袟舋虞|議之教育單位窗口,如通報個案經評估提報至該會議列管,並需教育單鴩顜U,將由本中心聯繫該個案學校,屆時請輔導處室協助了解學生在校情形及i行輔導處遇計畫。本業務承辦人:陳盈敏助理員,電話:7995678轉1763,電子信箱:yingmin@k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