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8日 星期四

教育部提醒時近升學考試及畢業時間,請各校加強生命教育及高關懷學生辨識與持續關懷,以增進學生心理健康

說明:一、依據教育部100年4月21日臺訓(三)字第1000062214號書函辦理。
二、時近學校各項考試辦理時期及畢業時間,請加強高關懷學生辨識及關懷,並強化與家長溝通與聯繫,以協助學生在面臨學業、人際、情感與情緒問題時,能提供適時有效的輔導。
三、本諸健全及推動學生輔導體制,各校應引進輔導工作三級預防輔導概念,並以發展重於預防,預防重於治療的教育理念,由全校教師共同參與學生輔導工作,並結合社區資源,提供多元輔導管道。
四、前述三級預防輔導模式說明如下:
(一)初級預防:由全體教師共同提升學生正向思考、情緒與壓力管理、人際互動及生涯發展知能,以促進學生心理健康與社會適應。
(二)二級預防:由學校輔導教師就高關懷群學生,以個別或小團體為單位,針對學生個別需求,提供高關懷群之辨識與篩檢、危機處理、諮商與輔導、個案管理、轉介服務和追蹤輔導等,並提供學生個案之家長與教師諮詢服務,以協助學生及早改善個別困擾,並增進其心理健康與社會適應。
(三)三級預防:結合專業輔導人力、醫療及社政資源,針對偏差行為及嚴重適應困難學生,進行專業之輔導、諮商及治療,並於學生問題發生後進行危機處理,避免問題再度發生。
四、教育部業已製播生命教育宣導短片及導覽手冊於教育部生命教育學習網【搜尋路徑:生命教育學習網(http://life.edu.tw/)/以愛作出發】,請鼓勵所屬學校或教師運用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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